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运行[2019]78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发文时间: 2019-4-30
实施时间: 2019-4-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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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工信委、经信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2016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累计压减粗钢产能1.5亿吨以上,退出煤炭落后产能8.1亿吨,淘汰关停落后煤电机组2000万千瓦以上,均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目标任务。行业运行和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供给体系质量大幅提升,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持续优化,市场竞争秩序有效规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完善。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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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2019年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