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7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9-4-30
实施时间: 2019-5-2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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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自2019年5月20日起,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产地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自行打印海关审核通过的版式化原产地证书,打印证书种类详见附件。
  二、原产地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打印前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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