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苏市监办[2019]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9-1-18
实施时间: 2019-1-18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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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国务院要求创新监管理念,加快构建信用监管机制。经过四年多的探索与实践,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已逐步建立,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作用正在显现,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不断增强,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在实施信用惩戒的同时,市场主体要求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的呼吁十分强烈。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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