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8-12-10
实施时间: 2018-12-10
失效时间: 2020-12-10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09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创新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提出部分失信企业救济途径,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原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的“鼓励探索信用修复制度,建立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机制”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有下列四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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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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