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人社养发[2019]6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4-28
实施时间: 2019-5-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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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相关参保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批准,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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