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发放应急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答复
发文文号: 豫人社文[2019]57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9-4-28
实施时间: 2019-4-28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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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发放应急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请示》(永社保文〔2019〕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8〕41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8号)文件规定:“统筹地区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低于24个月的可以实行特殊帮扶政策。基金滚存结余达不到规定的条件时,停止本项政策执行”,开展应急稳岗补贴返还工作的前提是留存必要的基金结余,保证失业保险其它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统筹兼顾,确保其它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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