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有关事项告知书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4-16
实施时间: 2019-4-1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阅读人次: 37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广大纳税人:
  为加强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关于电子发票的使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有着重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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