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顺延2019年5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4-28
实施时间: 2019-4-28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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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规定,原应于5月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费)种,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0日。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纳税申报事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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