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会[2019]6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2-25
实施时间: 2019-2-25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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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内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等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9〕5号)精神,现将我省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报备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方式与报备时间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经辽宁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纳入本年度报备范围。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报备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acc.mof.gov.cn),报备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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