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19]1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4-15
实施时间: 2019-4-15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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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及常熟、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资委:
  为加强全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强化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序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和《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的相关要求,现就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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