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科学委员会、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科研单位技术合同收入免征营业税资格认定办法》及《江西省科研单位技术合同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科发市字[1996]23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6-11-13
实施时间: 1996-11-13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36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江西省科研单位技术合同收入免征营业税资格认定办法

  一、为了促进我省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快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主要从事技术贸易活动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技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技术贸易单位。

  三、江西省科研单位技术合同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资格认定工作由各级科委技术市场主管机关按行政隶属关系会同当地地税部门负责办理,符合条件的颁发统一印制的贤格证书,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江西省科研单位技术合同收入免征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