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地方税单项征管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地税发[1996]38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6-3-1
实施时间: 1996-1-1
失效时间: 2007-6-2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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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堵塞税收跑、冒、滴、漏,各地多年来特别是机构分设后,基层征收单位和人员在加强地方税收征管过程中探索和积累了很多很好的经验,省局为推广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经过整理,制定了十四个地方税种单项或行业征管办法,并经过多次召开税政、征管科长、部分县市局长、基层税务人员座谈会讨论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制定更加适应地方各税征管具体办法,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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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地税发[2007]68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6-29
实施时间:2007-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