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申报2019年内部培训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会协[2019]2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9-4-2
实施时间: 2019-4-2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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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会协〔2008〕67号)和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会协〔2007〕047号)规定,我会将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2019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事务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2019年内部培训资格:
  1.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制度,设立专门的教育培训实施部门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教育培训。能够按要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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