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改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法规[2019]3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19-3-18
实施时间: 2019-3-18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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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决定对部分文件予以修改,现通知如下:
  一、修改《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
  删除第十八条中“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修改《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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