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缴款方式调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3-28
实施时间: 2019-3-2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3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因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调整,从2019年1月1日(所属期)起,取得经营所得纳税人(含个体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人)申报和缴税渠道进行调整,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渠道办理:
  一是业主和投资者自行办理申报的,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地址: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以业主和投资者个人名义登录)-我要办税-个人所得税系统(ITS))办理。
  二是由企业为个人投资人代为办理申报的,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生产经营”模块办理(下载地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下载-个税软件(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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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经营所得申报操作指引(适用所属期2019年).doc    
2.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支付宝自然人三方协议签约维护操作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