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手续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8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9-3-27
实施时间: 2019-5-1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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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做好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工作,现就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手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公布,以下简称《审价办法》)第五十一条所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应税特许权使用费是指按照《审价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应计入完税价格的特许权使用费。
  二、纳税义务人在填制报关单时,应当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栏目填报确认是否存在应税特许权使用费。出口货物、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货物(内销保税货物除外)免予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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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应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