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9]559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9-3-27
实施时间: 2019-4-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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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现就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原则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具体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并报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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