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启用期权套期保值相关业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商所发[2019]134号
发文部门: 大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9-4-1
实施时间: 2019-4-1
法规类型: 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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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我所将于2019年4月8日结算后启用投机保值互换、期权套期保值属性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机保值互换业务
  (一)自2019年4月8日结算后起,套期保值客户将可以通过会员单位从会员服务系统的投保互换管理模块提交申请,将其在该会员下某品种或合约买/卖方向的投机持仓转换为套期保值持仓,但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不可申请套期保值持仓转换为投机持仓。
  (二)在交易所收市前提交的申请,将在当日结算后生效;在交易所收市后提交的申请,将在下一个交易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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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启期权套保交易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