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 税委会公告[2019]1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9-3-31
实施时间: 2019-4-1
法规类型: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1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落实中美两国元首阿根廷会晤共识,继续为双方经贸磋商创造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从2019年4月1日起,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1所列28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2018......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