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上期标准仓单交易平台发票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期发[2019]74号
发文部门: 上海期货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9-3-27
实施时间: 2019-4-1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1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对上期标准仓单交易平台发票保证金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铜、铝、铅、锌、锡、镍等品种的标准仓单交易发票保证金比例由标准仓单总货款的17%调整为标准仓单总货款的14%。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9年3月27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