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致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一封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3-27
实施时间: 2019-3-2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16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烟花三月,草长莺飞,陕西税务一如既往伴您随行,同时也感谢您一路以来的理解与配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降低增值税税率等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文件,并将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您便捷、正确办理增值税涉税事宜,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简要告知如下:
  一、政策主要内容
  (一)增值税税率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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