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收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地税发[1994]13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4-10-28
实施时间: 1994-10-28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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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新的营业税实施后,有些具体政策不甚明确,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市政、公路、房管部门从事建筑业征税问题对城市市政工程公司从事市政工程的新建、改,扩建业务应按规定征税,对其修缮业务暂不征税;公路部门所属路桥公司、工程队、公路段(包括养护队或道班)从事公路工程的新建、改扩建业务应按规定征税,对中修、小修和保养业务暂不征税。房管部门所属房修公司(非独立核算)对直属公房的维修业务暂不征税。

  二、关于拍卖吉祥电话号码等业务征税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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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五点“分成收入”、第七点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有效、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5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22
实施时间:201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