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19]33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9-3-19
实施时间: 2019-3-19
法规类型: 股市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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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业务规则,现就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应当严格按照《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含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本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要求,会员不得接受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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