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9-3-13
实施时间: 2019-3-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市场管理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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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海关总署职能配置的相关规定,现就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海关总署负责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进口产品的验证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和海关总署建立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证明性文件等信息的联网核查、通报和协作机制。
  二、在2019年3月31日以前,继续由各地海关依据机构改革前的工作职能核发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三、自2019年4月1日起,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接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工作。
  四、相关申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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