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税务代理专业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税务代理专业能力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发[2019]015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9-3-4
实施时间: 2019-3-4
失效时间: 2019-5-7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8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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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对涉税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升税务代理人员素质和代理能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制定了《税务代理专业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税务代理专业能力评价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税务代理专业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2.《税务代理专业能力评价实施办法》
  (只发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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