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9-3-1
实施时间: 2019-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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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作出修改,将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修改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
  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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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doc    
附件2.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