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海关公告2018年第10号
发文文号: 天津海关公告2018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天津海关
发文时间: 2018-12-18
实施时间: 2018-12-1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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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业务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14号)有关要求,对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业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商品保税展示是指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特殊监管区域(包括天津港保税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特殊区域)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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