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会[2019]1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3-6
实施时间: 2019-3-6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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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9〕5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报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行,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优化服务、抓好落实,确保辖区内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报备工作。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报备要求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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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财办会[2019]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