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国[哈尔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2-21
实施时间: 2018-10-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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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规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进一步促进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制定了《中国(哈尔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19年2月21日
  中国(哈尔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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