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会协[2019]5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9-2-18
实施时间: 2019-2-18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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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做好2018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4号)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报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二、财务报告编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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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审核公式.doc    
附件2:2018年度增值税销项税额统计表.xls    
附件3:2018年度职业风险基金提取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