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税发[2018]1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2-4
实施时间: 2018-12-4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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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税务局,省局各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省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措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党委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度重视支持和服务民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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