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9-2-3
实施时间: 2019-2-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7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加强和改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取消光角变色圆环纤维、造纸防伪线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调整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防伪措施见附件。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第三条和附件3同时废止。
  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防伪措施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