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编制2018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库[2018]719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12-28
实施时间: 2018-12-2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08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沈抚新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编制2018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财库[2018]8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编制2018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补充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认真做好年底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工作
  临近年底,各级财政部门要全面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工作,与人民银行、税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做实财政收入成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的同时,做好年底收支调度工作,确保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积极落实改革要求,做好相关改革工作,反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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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财政部关于编制2018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