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0-30
实施时间: 2018-10-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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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的相关规定,现就调整海南省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按以下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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