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白羽肉鸡实施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1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9-2-15
实施时间: 2019-2-15
法规类型: 反倾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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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2月17日起,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9年第6号公告(详见附件),并明确了实施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进口货物收货人在申报进口上述反倾销措施产品范围中的鸡翅(翼,下同)时,应细分为整翅、翅根、翅中、两节翅和翅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翅是指沿肩关节将鸡翅从整鸡上分割下来的部位,也叫全翅、三节翅。
  上述产品鲜或冷的应申报商品编号为0207132101,冻的应申报商品编号为0207142101。
  二、翅根是指将整翅从肘关节处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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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6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