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明确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问题解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9-2-12
实施时间: 2019-2-12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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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以下简称国办38号文件)精神,做好下放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2018年11月19日,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18〕76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新设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是否需要申请办理股东标识管理?
  答:如果该股份公司设立后近期拟在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就需要申请办理股东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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