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税发[2019]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2-1
实施时间: 2019-2-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8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税务局,市局局内各单位:
  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投诉办理效率,规范投诉办理流程,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青岛市税务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有相关问题,及时向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9年2月1日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纳税服务投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纳税服务投诉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