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19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2-1
实施时间: 2019-2-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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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的规定,2019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19年2月22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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