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税发[2019]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1-24
实施时间: 2018-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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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设区市税务局,各设区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本次公布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有效期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江西省省级2018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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