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宁波市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9-1-29
实施时间: 2019-1-1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教育费附加 其他税费 印花税优惠政策 资源税优惠政策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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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各区县(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现就宁波市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按规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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