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30
实施时间: 2019-2-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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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人:
  为平稳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根据国务院及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自2019年2月1日起,原由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市级、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医疗(含高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及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五险一费和职业年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负责征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征管职责划分
  (一)人社及医疗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办理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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