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增值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辅导解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28
实施时间: 2019-1-28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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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确保《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以下简称税总4号公告)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我们对国家税务总局视频培训内容、各市及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明确了一些政策理解难点,以帮助税务人员和广大纳税人更准确理解和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增值税减免政策。
  一、关于月销售额执行口径的问题
  (一)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包括小微企业所有应税行为,较原来的口径增加了不动产销售额。税总4号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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