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财法[2018]11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18-12-29
实施时间: 2018-12-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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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和2018年度(新设立)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赣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3.江西省庐山东林净土文化基金会
  4.江西省萍乡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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