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资[2018]3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8-9-30
实施时间: 2018-9-30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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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司(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务司(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高检院计划财务装备局,各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有关人民团体财务司(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配合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升信息化水平,财政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开发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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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及配置建议(地方财政部门).doc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及配置建议(中央部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