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相关财政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18]6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8-11-7
实施时间: 2018-12-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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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的一项重要任务。为确保这项改革平稳有序开展,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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