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2019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税办发[2019]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17
实施时间: 2019-1-17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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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19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3月、5月、7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申报期限顺延至1月18日。
  三、2月4日至2月10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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