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9-1-14
实施时间: 2019-1-14
失效时间: 2024-1-7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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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的相关规定,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0号规定的到期日后继续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到期日为2024年1月7日。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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