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退耕还林地区农业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03]84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3-5-9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农(牧)业税及特产税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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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怀柔区、门头沟区、平谷区、昌平区、房山区、密云县、延庆县: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地区农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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