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医疗设备展览会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采监[2018]19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12-19
实施时间: 2018-12-19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1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局)、集中采购机构,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展示和引进国内外先进科研、医疗仪器设备,省卫健委、省科技厅将于2019年3月和9月在杭州举办第三十二届浙江国际科研、医疗仪器设备技术交流展览会与第十六届浙江基层医疗装备展览会(以下简称“展览会”)。
  为充分利用展览会平台,简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决定在展览会期间开展相关医疗仪器设备集中评审、统一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相关医疗仪......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2019年浙江省展览会医疗设备采购计划申请表.doc    
附件2:2019年浙江省展览会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汇总表.doc    
附件3:2008-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增补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