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18-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预执[2019]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1-2
实施时间: 2019-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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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金融机构:
  为做好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建2018-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调整2018-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以下简称承销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主承销商
  按照《通知》规定,主承销商实行“一年一定”。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主承销商从2018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中产生,依承销团成员申请,并按以下原则确定:一是2019年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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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协议.doc    
附件2: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主承销商申请表.docx    
附件3:2008-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增补申请表.docx